屏東演藝廳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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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演藝廳攝影比賽
- 最後異動時間: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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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 | 屏東演藝廳攝影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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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縣市 | 屏東縣 |
活動場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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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69號 郵寄 |
活動時間 | 2016/09/19 08:00 ~ 2016/12/31 17:30 |
活動型態 | 競賽/徵選與頒獎(2023活動適用) |
活動類別 | 視覺藝術(藝術品與美術) - 攝影 - 不分細類 |
活動展演者 |
(中華民國)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
票價或費用 | 不售票 |
參與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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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網址 |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Son/Art/arts02_1.aspx?ID=2830 |
簡介 |
徵件日期:105年9月19日(星期一)至106年1月13日(星期五)止 徵件內容: 一、徵件主題: 以「屏東演藝廳」為拍攝主題,捕捉屏東演藝廳最令人動容的人、事、景、物及活動等,為屏東演藝廳落成啟用留下最珍貴的回憶,並透過影像畫面的傳達,將屏東演藝廳之美分享出去。 二、報名資格:不限年齡與國籍,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三、作品規格: 1.彩色及黑白照片不拘,需以相紙沖印成8*12吋之照片,長邊不超過12吋,最短邊不低於6吋,照片不得留白邊。 2.參賽者需繳交參賽作品8*12吋彩色或黑白照片1式2份及原始電子檔光碟1份,原始檔案需1,000萬畫素(含)以上;解析度300dpi之JPG或TIFF檔(檔案命名規則為:作者姓名-作品主題-序號)並就作品說明(字數300字以內)。 3.限本人之創作,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照片不得後製與合成、插點加大檔案、加色、加字、彩繪、裱框、翻拍拷貝、轉貼、抄襲他人作品。 4.每人僅限繳交一件作品,作品請以B4紙袋裝封,內含報名表及參賽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暨參賽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表格內各項資料需詳細填寫。 報名方式: 1.報名表及簡章: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官網下載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http://www.cultural.pthg.gov.tw/home01.aspx?ID=1 聯絡人:陳小姐,洽詢電話08-7360330轉2132 2.本「屏東演藝廳攝影比賽」活動前因配合演藝廳開幕期程,請已原送件者另案拍攝或以原件參加評審。 3.附送文件: (1)參賽報名表及參賽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暨參賽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紙本各1份。 (2)參賽作品8*12吋彩色或黑白照片1式2份。 (3)參賽作品數位檔案光碟1份,光碟封面需註明創作者及作品名稱。 (4)作品簡介及主題說明,300字以內(請提供電子檔,燒錄於參賽作品數位檔案光碟內)。 4.報名收件: 105年9月19日(星期一)至106年1月13日(星期五)止,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90054屏東市大連路69號博物美術科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屏東演藝廳攝影比賽活動」;親自送件者於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將報名表件及作品送達。 ※郵寄者請妥善將作品包裝,如於郵遞運送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